1月12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宣讲团走进洪湖法院开展宣讲活动,市委宣讲团成员刘红艳作宣讲报告,洪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政文主持报告会,市文联、湖北银行、市烟草局领导及干部代表、市法院领导及干警代表参加学习。
刘红艳围绕深刻学习把握二十大的主题、过去五年工作及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等六个方面内容,深刻解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守初心、担使命,学在先、做在前、当表率,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在法院工作中落地生根,结出为民服务的累累硕果;要认真做好结合文章,进一步巩固党员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保障民生福祉,积极融入国家治理,助力深化反腐败斗争,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加强学习成果转化,立足法院本职工作,在“多元解纷、诉源治理”上持续深为,在“服务群众、惠民利民”上持续深化,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化发展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