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年近八旬的老人李某来到洪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耐心调解 尊重事实 公平正义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人民调解员朱勇军手中,感谢人民调解员帮他讨回了欠款。
李某与70岁的缪某是多年老友,此前双方有过多次经济往来,李某对缪某较为信任。2019年,缪某向李某借款三万元后,陆续归还2万余元,尚欠7900元一直未还。李某多次催讨,缪某以受疫情影响经济困难为由拒不还款。李某向双方共同好友打听,得知缪某对外投资失败,亏损较大,还不知道欠别人多少钱。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缪某偿还借款。
洪湖法院立案团队收到起诉材料后,通过初步审核,并征求李某意见,将案件委派诉前调解。该案标的额虽小,但鉴于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调解员朱勇军丝毫不敢怠慢,与缪某沟通后,其表示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但如果李某能减少还款数额,会尽力还款。调解员将该情况向李某反馈,李某认为缪某故意想少还钱,较为恼怒。调解员耐心细致沟通,向缪某说明双方系多年老友,李某向其借款从未要求收利息,纯粹基于老友之间的互相扶持,缪某虽然经济困难,但本案诉讼标的并不大,一次性不能还分期总能还。缪某也转变态度,心生惭愧,同意分期付款。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缪某分二次偿还欠款, 2022年12月30日前还款4000元,余款于2023年12月30日前清偿。
虽然双方均已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员的调解工作已经完成。但朱勇军并未就此放弃实质化解决纠纷的理念。考虑到还款期限太长、李某年纪大等因素,仍旧多次与缪某沟通,缪某终于同意当即全部履行,李某得知后喜出望外,第一时间来到调解员的办公室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该案顺利调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群众利益无小事,洪湖法院将持续探索和完善诉前调解工作制度,强化诉前调解队伍建设,优化多元解纷机制,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平息在萌芽状态,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