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洪湖法院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部署下,借用营商环境改革这场东风,建立了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整合统筹基层各种解纷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激发出1+1>2的基层治理效果。
近日,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处理了一起纠纷。洪湖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在2019年签订《购销合同》,约定洪湖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向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供应材料。合同签订后,洪湖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仍拖欠货款未还,故洪湖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向共享法庭提起诉讼。共享法庭收到案件后,发现均属于洪湖本地企业,决定先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湖北某材料有限公司分期给付货款124万元,洪湖法院对其出具了诉前调确的司法文书。
这是自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建立以来发生的一个缩影。共享法庭专职调解员收到企业解纷需求信息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可邀请法官进行调解指导,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若案件调解不成,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引导当事人线上提交诉讼材料,法官审核后在线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诉讼并非解决纠纷的唯一渠道,对于企业而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纠纷既会产生一定的成本费用,也会伤害企业间的和气。本案中,共享法庭专职调解员知晓案件情况后,了解双方商业合作情况,细心分析双方的矛盾焦点,认为调解的可能性较大,未将案件直接导入诉讼程序,而是利用商事纠纷共享法庭这个平台,对涉案企业双方进行诉前调解,释法明理,促成调解,快速的解决了涉案企业纠纷,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部署要求,洪湖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建立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搭建企业平等沟通的平台,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在线调解平台,进行诉调对接,高效化解商事纠纷,减少企业解纷成本,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