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效化解涉企合同纠纷,减轻企业诉讼成本,近日,洪湖法院新堤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钢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温情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以司法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稳健经营。
据悉,原告武汉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钢板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钢板,双方约定了租赁单价、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被告要求运送钢板162块,租赁费总金额为50余万元,但被告未全部支付租赁费。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考虑到该案涉企经营纠纷,直接判决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影响两家企业后续合作与正常经营。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精准厘清争议焦点,向双方详细讲解《民法典》中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晰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同时,承办法官立足企业经营实际,从维护企业长远发展、降低经济损失、促进合作共赢的角度出发,耐心开展劝导工作,积极搭建协商平台,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理性解决纠纷。经过多次悉心调解,原本对立的双方逐渐达成共识,最终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既快速维护了租赁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缓解了经营压力,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最大限度降低了司法程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下一步,新堤法庭将持续聚焦涉企纠纷化解,畅通绿色通道,强化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力度,以更灵活、高效、便民的司法举措,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