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洪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清平、专职审委、立案庭庭长杨圣雄到洪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商洽谈交通事故案件“司法鉴定程序前置”等工作,交警大队教导员夏四洪、副队长乔迁及负责事故处理的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双方就交通事故纠纷诉前化解、诉讼办理情况、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一致认为,将交通事故案件“司法鉴定程序前置”,不仅能减少当事人诉累,还有助于案件快审快结,是一项便民利民的有效措施。双方就“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工作达成一致意向,并表示将加强相互协作,共同推动交通事故案件“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洪湖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持续增长,当事人一方申请重新鉴定的案件数占比高达百分之八十,不仅大大增加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诉累,也严重拖延了案件审理期限。洪湖法院汲取兄弟法院相关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通过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鉴定程序前置”等方式,让办案“提速”,促进更多的案件得到快速有效化解,切实把司法便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