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洪湖法院受理了299件交通事故案件,其中143件导入诉前调程序,诉前调分流率达到47.8%,简易程序适用率93.67%,平均审理时长39.48天,达到了道交纠纷高效处理,这一成效的取得来源于洪湖法院在今年的一次尝试。
为了破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时间长、流程复杂、重复鉴定成本高的难题,洪湖法院在今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道路交通巡回法庭,打造一个集交通事故处理、立案诉讼、保险理赔、交通刑事、民事案件速裁“一站式”服务的专门法庭。
汇聚力量集中处理道交纠纷。优化审判团队模式,从法院业务骨干中抽调人员,组成了刑事组和民事组,按“1+1+1”团队模式配置,即一名员额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民事组负责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刑事组负责危险驾驶罪、交通事故罪等方面的刑事纠纷,大量适用简易程序,高效处理纠纷。今年以来,共计处理了道路交通纠纷案件221件。
引入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助推诉源治理。在收到当事人递交的诉讼材料后,若有鉴定报告或鉴定需求的,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发放《诉前鉴定告知书》和《鉴定、诉讼需提交材料告知书》,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当事人选定鉴定机构,引导当事人在进去诉讼前提前鉴定,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由人民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调解书。
开启审判快车道。对于在诉前调阶段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立案,并运用繁简分流机制,实行简案快办,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高效处理案件。
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洪湖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打造道交纠纷化解新模式,多法联动,实现纠纷处理“又快又好、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