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荆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四督察组组长、荆州中院二级调研员吴亚彪一行到洪湖法院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洪湖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汪卢伟、洪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鹏、洪湖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晓林陪同督察。
督察组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荆州市政法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必须十严禁”》、涉企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情况查看了相关资料台账,与法院主要负责人、相关工作负责人员开展谈话,深入了解了洪湖法院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洪湖法院在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统筹做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洪湖法院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洪湖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