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和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1月11日,洪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鹏深入包联学校、企业督导食品安全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从喜、滨湖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李德义等陪同督导。
在滨湖中心学校和贺龙中学,郭鹏一行通过实地查看、现场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校园食堂的用餐人数、经营模式、操作规范等相关情况,详细问询食堂原料采购、食品贮存、生产加工、食品留样、清洗消毒、员工管理、学生就餐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
在洪湖都乐农庄和湖味鲜原产食材洪湖有限公司,郭鹏一行深入饭店操作间、企业生产车间,认真查看食品原料储存环境与操作间内外环境,了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对照《任务清单》督查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机制建立等情况。
郭鹏强调,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和民族未来,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完善安全制度,提升保障服务水平,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让人民群众的食品健康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