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洪湖法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多元化纠纷解决专业委员会签订《关于协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洪湖法院副院长杨清平、专职审委、立案庭庭长杨圣雄、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多元化纠纷解决专业委员会主任赵伟成、执行主任律磊及立案庭相关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仪式上,赵伟成介绍了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在行业调解层面具备的优势,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开展中小企业领域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推动相关协议尽快落实,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解纷渠道。
杨清平表示,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合作,对于增强洪湖法院诉前调解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双方将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涉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主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洪湖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面进行的又一次积极探索。根据合作协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多元化纠纷解决专业委员会诉调对接案件适用的范围为洪湖市范围内与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主有关的民事、商事纠纷,包括涉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双方将在诉调对接工作调研、宣传、培训以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流等各方面展开广泛合作,不断拓宽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促进与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主相关的纠纷依法、公正、高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