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辖区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当天上午,洪湖法院联合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走进汊河镇小港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小港村位于洪湖岸边,村里零星分布着十余家水产公司,往来的货车络绎不绝,一箱箱小龙虾、鳝鱼等水产品被搬上车厢、运往各地。在村委会门前广场,法院干警们拉起横幅,搭起法律咨询台,设置案例宣传栏,向过往群众发放《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普法宣传手册,介绍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长江生态有关法律政策,告知群众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接受群众咨询,耐心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活动现场共发出宣传材料12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0余人次。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三个多月前,洪湖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小港村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取得了良好反响。“此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帮助当地水产商户和上岸渔民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环保意识,让绿色发展理念真正走进群众心中,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缔造美好绿色家园。” 洪湖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负责人杨文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