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一行到洪湖法院调研司法公开工作。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省法院民四庭庭长刘建新、审管办副主任鲁杨陪同调研。
李群星副院长一行先后视察了大同湖人民法庭、洪湖市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法庭文化展示庭、科技法庭。查看了洪湖法院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执行信息系统、裁判文书网三大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并与洪湖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就司法公开工作、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了座谈。
座谈期间,洪湖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田勇作了司法公开工作专题汇报,李群星副院长就司法公开工作中干警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与会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各抒己见,就司法公开的范围、裁判文书上网、文书质量把关、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及舆情应对、法官责任承担及权益保护等问题畅所欲言,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李群星副院长指出:司法公开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是建设阳光司法体制的必然趋势,法院干警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努力而为。一是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司法公正依靠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司法公信依靠法官查明案件事实,追求客观公正,在程序上、实体上都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二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只是暂时告一段落,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法官司法作风廉洁、言谈举止规范关系司法公信力,法院干警要用实际行动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三是加强司法公开,通过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按照最高院要求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加大“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网络平台建设力度,建立“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要站在法院建设事业的大局高度,坚持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共同讲好中国法治好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
王健院长随后提出要求,洪湖法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各项要求,在司法改革过度期,院长、庭长认真履职,关注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带头学习文件,做好基础性实务工作,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确保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做到司法公正。
田勇院长最后表态:省高院领导把洪湖法院作为司法公开调研点,是对洪湖法院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更是对洪湖法院干警的鼓励与鞭策,洪湖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公开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使洪湖法院各项工作提位进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