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助涉诉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影,抚平情感创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洪湖法院邀请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心理医生入驻心理咨询室,并于5月30日举行了心理咨询师聘任仪式。
仪式上,洪湖法院副院长杨清平向获聘的洪湖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副主任医师李纯颁发了聘书,介绍了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职责。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将心理咨询机制运用到未成年人审判执行工作中进行了深入地沟通和交流,李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当天下午,心理咨询师就接到了上岗后的第一项任务。年仅6岁的小芳(化名)在洪湖市某健身馆学习舞蹈,由于场馆设施故障,小芳在上课期间被掉落的钢管砸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小芳的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洪湖法院提起诉讼。因担心此次意外受伤事故对年幼的小芳造成心理阴影,承办法官邀请心理咨询师一同前往小芳家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孩子目前的恢复情况和生活状况。
在交谈中,心理咨询师了解到,小芳不愿提起自己的脚受伤一事,当听到自己不能跳舞时,情绪有些低落。心理咨询师对小芳和她的家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并对孩子的成长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承办法官也向孩子的家人讲述了相关注意事项,希望一切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尽量减少诉讼环节对孩子学习、生活的影响。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洪湖法院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同时,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多方联动,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规律的审判新机制,让司法的关爱陪伴未成年人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