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洪湖法院:实行“红黑榜”公示通报制度,切实把审判质效的显著提升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标准

2021-04-21 14:41
来源: 洪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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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审判执行管理,科学评价各业务部门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倒逼案件质量效率再提高,近期,洪湖法院不断完善审判执行质效管理监督机制,在立案庭和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立审判质效红黑榜,对各业务部门办案情况进行公示,在全院上下营造比办案、比质量、比效率的良好氛围,激励各业务部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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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洪湖法院始终把审判质效的显著提升作为检验教育整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司法审判实践有机结合,围绕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这三个标准入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

突出规范性,提高质量。出台《绩效考核办法》《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办理涉企案件的考核标准》等规定,加强案件监管和队伍管理,从制度层面上解决法院内部系统性、统筹性等突出问题。压实院庭长层级监管责任,严格规范审判执行审限及程序变更流程管理。将类案检索、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前置程序,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建立审判执行质效“红黑榜”督办、约谈、问责机制,开展案件评查,重点加强涉企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督办力度,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突出创新性,提升效率。落实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全力打造一个综合“门诊部”,成立速裁快审团队,推行令状式、要素式判决书,让少数速裁法官在前端对大量简案和类案件以调解或速裁方式快速处理,提高办案效率。同时让少数精审法官在后端“住院部”审理少量疑难、复杂、新型案案件,以普通程序,精审方式,提高审判质量。

突出为民性,增强效果。深入开展“案件回访,开门评院”、“送法进企进校进乡村”、“千万工程”和上门汇报“两会”建议办理方案等活动,设立意见箱和意见整改反馈台,在广泛征求收集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项举措》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任务清单,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召开多元解纷、分调裁审工作推进会,全力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对接人民调解组织,12名人民调解员在法院和派出法庭坐班调解等各项举措作用显现,形成了多元化解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诉源治理、分层递进矛盾化解体系。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推广“移动微法院”“诉讼管家”平台运用,便民诉讼服务“一站式”办理。

洪湖法院将继续聚焦提升学习教育效果、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忠实履行司法职责,以优异的审判绩效来检验教育整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