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总工会与洪湖市人民法院利用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因工死亡案件。
王某某在洪湖经开区上班途中,与鄢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王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某的家属找到王某某工作企业洪湖市某水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其家属认为王某某系其职工,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情形,向洪湖市某水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张工伤死亡待遇,但洪湖市某水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王某某提供了宿舍并购买雇主责任险,其家属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侵权人处获赔,不应再获得公司的赔偿。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洪湖法院启动“法院+工会”调解机制。通过市总工会委派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的损害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并与法官一起对洪湖市某水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释法明理,其在上班途中非因本人原因死亡,符合公司条件,且其家属有权获得工伤赔偿损失,最终在法院与工会的共同努力下,王某某的家属终与企业达成了调解协议。企业依约向王某某家属履行给付赔偿款义务,减少了诉讼的诉累。
“行业调解+司法确认”联合,能够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专业优势和劳动者行业协会的多元调解力量,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纠纷。洪湖法院将继续与洪湖市总工会协同协作,为劳动者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