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推动诉讼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提升预防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法治水平,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洪湖法院为残疾人群体推出一系列暖心举措。
建立更加完善的无障碍设施
为更好的给残疾人群体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洪湖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一楼设置了一系列诉讼无障碍设施,包括方便残疾人通行的诉讼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调解室、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审判庭等,为残疾人群体立案、诉前调解、开庭、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
提供更加精细化的诉讼服务
为残疾人群体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并为聋哑人、盲人印制专门的诉讼辅助服务人员手册,让残疾人平等的参与诉讼。
大力推行智慧法院建设,让残疾人群体感受司法的温度、高效与便捷。从立案、审理、开庭、送达等方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让残疾人群体足不出户就可享受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对不能现场自主办理诉讼服务且不会使用智能化设备的残疾人群体,安排专人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将司法服务送上家门,让诉服有爱,诉讼无碍。
下一步,洪湖法院将持续完善涉残疾人诉讼服务体系,积极回应残障人士司法需求,创新涉残疾人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为残疾人提供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服务,最大限度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残障人士在司法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